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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方舟: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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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青春期的阅读

其实是一直在寻求某种特性

今天知道詹老师来,我穿得很复古,像《至暗时刻》里丘吉尔的秘书,站起来给大家看一下,年纪上做一个搭配,显得是同一个时代。

刚才听了詹先生的分享,有特别多有共鸣的地方,尤其是在小时候的阅读经历。像詹先生回忆他小时候读书的画面一样,我也有一个脑海当中非常鲜明的画面,就是我在大概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

我一直生活在湖北襄阳一个铁路中枢的地方,我们家都是铁路系统的,我爸爸是警察,我妈妈是老师,我妈妈是铁路子弟学校的老师,她教初中。

小学时,我们放学很早,四五点钟就放学了,每次放了学,我就会去我妈妈教书的初中等着她下课。我等她的过程,我妈就把我放到他们学校的图书馆,我选书看。我妈妈回来的时候就骑自行车带我回家,基本上在自行车上就把书看完了。

因为在学校的图书馆里面,我选书没有任何限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学校会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书——也不能叫“十八禁”,就是怎么会出现在那里的一些东西——比如如何醒酒、科学养猪。

我母亲每次看我选的书都不会有任何异议,说你放回去这样的话,我所有选的书她都说“你看这个挺好的”。有一次我拿了《废都》,她说可以吧你就看这个呗。因为禁书有很多方块,看不懂,自己靠脑补,想这些方块是什么。

后来我在三岛由纪夫的一本书里面,我也看到类似这样一个读书的描述,他就说,他在学生时代也是拿到一本禁书,写男主角和女主角,剩下的全是方块,他就花了很多时间在想这个方块到底是做什么,脑补很多情节。后来长大以后看到全本以后知道他们在骑自行车,一下很幻灭。



小时候的阅读很有意思的一点,我不知道是因为物质过于贫瘠还是怎么样,你会觉得那么一点点非常仅有的一些读物,一些方块,一些字和一些情节,就成为构造你这个精神世界的很大的一部分快乐的来源。我一直试想,如果我生在现在的时代,我可能很难从单纯的读书当中获得乐趣,因为你可以获得乐趣的东西太多了。

因为小时候阅读经验,我觉得其实会有一点读书越来越去试图向大人证明原来我还可以读这个,包括像张爱玲写过,她的亲戚来看她,她表演续写《红楼梦》怎么样,多多少少带着一点表演和炫耀。

这就导致我后来读书越来越难,像尼采、昆德拉等等,使得自己有一种半疯不疯的状态,我自己也非常享受这种半疯不疯的状态。高中的时候,每次在食堂或者别的地方排队都拿着一本书看,常常被同学看不起,觉得不知道你在装什么。

我后来发现我青春期的阅读,其实是一直在寻求某种特性,或者读书给我带来的是某种特殊性。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依然处在这个阶段或者有这样的感受,读书是可以把你和周围人区别开的一种方式,你在书中寻找的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我小时候特别喜欢读尼采之类的,就是因为我精神上也有非常疯狂的一面,能够和他契合。


2.

现在更快乐的是

在阅读中找到人类的共性


这一点读书的目的到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我现在进入穿成这样的时期,自己读书的心态不再是寻求特性,而是寻求共性。我不再是当看到书里面哪一点让我非常想挑战,或者是非常让我觉得与众不同,就觉得兴奋。更多的是,当在书中找到一些人类的共性,我自己的共性的时候,会觉得我高兴。

某种程度上,我自己从一个骄傲的读者,现在变成了一个更为谦虚的读者。读书的时候,我偶尔会看豆瓣读书的书评,有时就想这书评应该是年轻人写的。比如他们经常会说,本来期待我在这本书里面读到什么,发现这个期待落空了。

我当时很喜欢《耶路撒冷三千年》,我去豆瓣看书评。结果看到很多差评,就是有一些人希望了解耶路撒冷的风土人情,当做旅游的指南,结果什么也没有看到,或者期待看到什么,落空了。或者他们对作者的一些看法提出了挑战,说你这样写是不对的,我以我的生活经验,我有朋友就是怎么样,他们不断以自己的个性去挑战作者。

每次看到这样的评价,我会觉得还是太年轻了,到了我这种年纪之后,当在书中寻找到人类和自己共性的时候会更高兴。小时候看一本书,当你发现你的一个想法被人写过的时候,感到更多的是一种郁闷和想要去挑战作者的欲望。但是到现在,发现当自己的一个想法被人写到,被人写过的时候,我觉得更多的感觉到的是一种快乐。



我想岔开谈一下在写作上的一些看法,这个是一脉相承的。我看到有时候会出一些很极端的杀人案或者凶杀案,或者社会的恶性事件,我朋友圈很多的创作者,他们就会转出来,说这个变成一个小说就好了,这个连环杀人犯变成小说就好了,这个神经病故事完全就是小说题材。

我现在不太认同这种写作,某种程度上,我把它称为妥斯陀耶夫斯基式的写作,会写一些精神上异常的人。但对我来说,我觉得文学艺术的目的更大的是理解人的普遍性,当我看到托尔斯泰的作品我特别感动,因为他都是选取最为普通,普通到真的是平庸的人类的材料,一个士兵,一个看门人,一个农民,选取最为普通的人的材料,把它当做一个矿井,从中发现了人类无限的人性的共性的可能性。

所以,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我的阅读越来越谦虚,随着越来越多的谦虚也获得越来越多的快乐。

我前几天在微博上发了一句话,说成长就是一遍遍地发现原来以为独特的个人经验并不再独特,你一遍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普通人。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会觉得幻灭,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感觉到的是快乐。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夸大了独立思想的重要性,在更多时候当你跟智慧的人找到共性的时候,我觉得这个是更为快乐的。



3.

读书依然是我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


我觉得很奇怪,这些年,老有一些年纪稍长的朋友,挺得意地说,我到30岁之后不看小说了。他们会觉得小说是一个比较没有用,或者他们从中获得不了什么东西和解答的文本。但是我恰恰是这些年越来越发现,小说其实能够带给我的、给现实生活中能够找到对照的答案其实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想大家说,不应该把读书看得那么功利,应该看得更无用一点。

但读书其实对我来说,是理解这个世界非常好的一种方式。比如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个小说,是南非作家库切写的《耻》,讲的是在南非一个白人教授的家庭,生活在农场上,被黑人报复,导致整个家庭尊严被剥夺掉了,小说英文名叫Disgrace,写这个尊严怎么样一点点被diss掉的过程。

这个小说写在1999年,是20年前,刚好前几个月南非在进行非常激烈的土改,把白人农场主的土地没收,也有非常激烈的种族冲突等等,是跟这个小说写的主题场景一模一样的。

我当时看就不得不感慨文学的生命力,其实所有南非发生的社会现状都在回应库切小说里面的一句话,当白人学会爱的时候黑人已经学会恨了。这个小说依然是理解这个世界运行的特别有效的方式,某种方式我并不认为它是无用的。



读一辈子书,很多人愿意读书,想读书,但是他们经常会疑惑一个问题,所谓的我该读什么书,或者能不能推荐什么书?

我一直觉得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我觉得你想读的下一本书永远就在你目前正在读的这本书里,我觉得这个过程是非常自然的。比如说我去年读了一本书,在美国当时非常红,大陆翻译的版本叫《乡下人的悲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封面上印了很耸动的话,这本书预演了为什么川普能够当选。它其实讲的是白人阶层固化,美国阶层固化的问题。

我读了之后读的下一本书叫《落脚城市》,讲的是农民怎么在城市里面立足,因为他们发现他们既无法立足于城市,也没有办法回到自己的故乡。

看了这本书我又开始看中国国内一个教授叫陆明写的《大国大城》,书里面提出一个很挑战性的观点,就是中国的城市并不是太大,而是还不够大。我们老抱怨北上广这样的城市大了,不断膨胀,容纳不了那么多人,应该小一点,慢一点,容纳你的灵魂之类的。他提出了一个挑战,说中国的城市还不够大。

这些社会问题他是在下一本书回应的,我在上本书无法得到解答的问题。从这个意义来说,你永远不会有所谓书读完了,不知道该读什么样的书这样的疑惑。当你彻底理解和有好奇心的时候,下一本书永远就会在你读完上一本书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

读书依然是我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它是一个投入的精力、时间和注意力的成本在我目前生活当中最高的一件事。因为我投入了成本,我期待收获。如果让我听人讲这个事情,我觉得我听过,但是90%的内容迅速就遗忘了。可是当我去看,我投入的精力不一样,自然期待的更多,收获的也更多。


4.

读书解决了我的恋爱问题


读书对于我来说,另一个特别大的一个好处,其实挺个人的,就是它很能解决恋爱问题。在恋爱的过程中,最难回答的问题和所有冲突的起源,都在于你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读书特别好地为我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之前跟梁老师录节目,讲了一个故事,说之前交往的一个男生,混社会,掌管过一个KTV,声色场所,但是他在掌管这些社会场所期间,依然保持每天三个小时的阅读。我觉得好厉害!但是我们很短的时间就分开了。

交往过程中,我一直觉得我始终不理解这个人,他身上对我来说有很多疑团和疑问。后来分开的时候,我就把他当时号称每天保持三个小时阅读的书一本本找来看,基本都是很滥的历史小说和武侠小说。看的过程中我就理解,原来这个人价值观的构成是这样的,原来他是这么想的,原来他为什么有这么多奇怪的想法和怪癖。

很有意思,真正了解他是在分开之后。所以我觉得其实读书对于我来说,不仅解决了我认知世界的方式,也解决了我认知他人的方式。当你问这个人现在在读什么书,十四五岁读了什么书,或者他印象最深刻的小说人物,解码了这些问题,就解码了这个人。读书为什么是一辈子的事情,因为我觉得只要你对世界有好奇,你对人有好奇,对于我来说,所有的答案都在书里。